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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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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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子公司北京汉王容笔科技有限公司被破产清算,报告期内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形成的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应收票据相比年初减少849.93万元,降低90.09%,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

应收款项融资相比年初减少548.21万元,降低85.72%,主要原因为期初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短期借款相比年初增加5,376.89万元,增长37.4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取得银行贷款增加。

应付账款相比年初减少8,270.03万元,降低31.3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货款。

其他应付款相比年初减少2,762.75万元,降低46.4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预提费用等。

长期借款相比年初增加5,001.89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取得银行贷款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84.56万元,增长32.35%,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66.70万元,增长76.33%,主要是由于汇兑收益减少。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786.31万元,增长2777.28%,主要为子公司北京汉王容笔科技有限公司被破产清算,报告期内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形成的投资收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705.36万元,降低45.59%,主要是由于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534.96万元,增长41.8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缴纳的增值税等增加。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3,561.33万元,增长135.60%,主要是由于美元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549.17万元,降低36.8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开发支出等长期资产同比减少。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649.17万元,降低67.8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等减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500.00万元,增长214.2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取得银行贷款同比增加。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912.00万元,增长61.8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增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74.37万元,增长99.9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偿还银行短期借款利息。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玉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迟大乔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迎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玉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迟大乔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指定其全资子公司HANVON UGEE USA INCORPORATED或其指定第三方使用自有资金2万美元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4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

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友基”)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指定其全资子公司HANVON UGEE USA INCORPORATED或其指定第三方使用自有资金2万美元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汉王友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TW6373

注册资本:2129.8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11-06

法定代表人:张学军

经营范围:电脑绘图产品研发与销售(不含出版物);基础教育手写数字产品研发与销售(不含出版物);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脑绘图产品生产、基础教育手写数字产品生产。

汉王友基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HANVON UGEE USA INCORPORATED为汉王友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在美国。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新设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XPPEN USA INCORPORATED(暂定名,具体以注册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2万美元

注册地点:拟设在美国加州

法定代表人:公司指定的人员

经营范围:数位板、数位屏、手写数字产品、电子产品与配件等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汉王友基持有100%股权比例。

汉王友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在海外本土设立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数字绘画产品在海外市场的推广及销售,提高数字绘画产品在海外的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数字绘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海外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这将给新设子公司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3、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6、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应服务协议,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 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授权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

提案1、3-5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6-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11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12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提案5-9、提案11、提案1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提示:

1)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股东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11:00,下午1:30 -4: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三层

3.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5日下午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会议联系人:周英瑜、陈力华

联系电话:010-82786816

传真:010-82786786

电子邮箱:zhouyingyu@hanwang.com.cn、chenlihua@hanwang.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三层

邮编:100193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2

2.投票简称:汉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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